各系团委、班级团支部:
为总结一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,宣传和表彰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,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,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年度评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
1.五四红旗团委
2.五四红旗团支部
3.优秀团员
4.优秀团干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
1.系党总支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,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开展得较好,对分团委的工作指导有力;
2.认真做好团员发展、管理和教育工作,按时完成团籍注册,妥善管理团员档案;
3.坚持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制度,有布置有检查,效果较好;
4.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,内容丰富,有特色;
5.在学校组织的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;
6.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机构健全、管理规范,注重学生干部队伍建设;
7.按时完成校团委、学工部等部门布置的任务,工作效率较高;
8.团费缴纳及时,缴纳团费比例达到95%以上。
(二)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评选条件按照《亚新(中国)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》进行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,充分发扬民主,采取自下而上、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。
2.五四红旗团委由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,经本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,附一份典型材料,向校团委申报,参加全校的评比。评比产生五四红旗团委一个。
3.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,由各系团委按团支部总数的10%上报;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的评选分别按照各系团员总数和团干总数的10%比例民主评选产生,各系团委审核、上报校团委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,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,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评优申报工作,评优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。
2.具体工作要求请参照《亚新(中国)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》的评选要求。
3.评选材料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团委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